审查中心

       为了加强我院工程勘察质量审查中心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审查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等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我院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和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

1、审查资质及承接业务范围

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我院为海南省新增成立的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二类审查机构;可在海南省范围内承接乙级及以下工程勘察项目的审查。

根据“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规定,我中心对本院勘察的项目实施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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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机构职责与审查内容

 2.1  审查机构职责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图审责任。

 2.2  主要审查内容

2.2.1  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2.2.2  是否符合行业标准中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影响较大的部分非强制性条文;

2.2.3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2.2.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2.3  审查要求

审查机构对勘察报告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2.3.1  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2.3.2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上报住建厅监管信息建设平台;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复审。

3、审查机构设置及办公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13号令)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增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通知》(琼建科函〔2015〕389号)等相关要求,成立专门从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的业务部门。其机构设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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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图

    审查中心常设机构人员6人,阳建新总工程师及专家)、彭冬芹(副主任及专家)、邹明生(专家)、黎奇(专家)、卢桂元(退休返聘专家)、黄卓月(资料员)组成通讯地址:海口市南沙路55号交通办公大楼2楼202室审查中心,办公室电话:0898-66823559

   4、审查收费

按勘察工作量(进尺)收费,具体收费如下:进尺≤60m,按300元/个收费;进尺>60m,按5元/m收费

   5、审查人员岗位职责

为保证审查中心正常运转,我院审查中心设置法人、总工程师(负责人兼)、审查专家组、质量复核员(副主任兼)及资料收发件员岗位,其主要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5.1  法人岗位职责

    5.1.1  负责审查中心重大决策部署;

5.1.2  负责相关审查文件签署。

5.2  勘察成果质量审查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5.2.1  由审查中心负责人兼任;

5.2.2  完成有关勘察成果审查业务的管理;

5.2.3  负责勘察成果质量审查的终审和质量监督;

5.2.4  负责组织审查专家开展业务培训及交流活动。

5.3  勘察成果质量审查专家岗位职责

5.3.1  负责严格依据规范要求开展审查工作;

5.3.2  认真做好审查记录,及时作出审查意见;

5.3.3  对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负责。

5.4  勘察成果质量审查复核员岗位职责

5.4.1  审查中心副主任兼任复核员;

5.4.2  协助中心领导起草有关勘察成果审查方面的文件;

5.4.3  负责对初审修改后的报告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5.4.4  负责协助总工开展勘察成果质量审查日常管理工作。

5.5  勘察成果质量审查资料收发件员岗位职责

5.5.1  负责勘察成果质量审查资料的收发、登记、移交及归档工作;

5.5.2  负责审批意见系统录入和建立电子档案工作;

5.5.3  负责勘察成果质量审查协议书、合格书的打印及审查意见书归档管理工作。

   6、接受送审资料要求

    6.1  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6.2  全套勘察报告,包括文字、平面图、剖面图、柱状图、岩土水试验测试成果(含物探、原位测试、抽水试验等)、测量成果及相关测试统计资料及相关原始资料;

6.3  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7、海南省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数字化审图工作要求,海南省由2022年12月1日起,海南省所有勘察设计审查均在海南省勘察设计成果数字化交付与审查系统上进行。该平台通过政务网登录,登录网址为: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该平台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现阶段勘察设计单位线下送审“跑腿”、审查专家审图工作繁琐重复、审查周期低效冗长、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管力度不到位等问题难点,使送审流程全面实现无纸化、可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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