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成立于1992年,国有企业,隶属海南省国资委。现有职工91人,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评价证书等资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会计工作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会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拥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财务工作满3年以上;
(4)其它要求:身体条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社会失信人员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在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3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3日。应聘者可通过邮箱获取《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应证明、证件的图片作为附件,发送至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人事专办员邮箱1790974752@qq.com。联系电话:13036039606。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
2.审查内容:应聘者《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短信通知。
2.面试考官:由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面试要求:面试按当天到场顺序进行,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场等候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若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选做出是否录用的建议,并将拟聘考生基本信息、面试情况、考察材料和体检结果汇总报院党支部审批通过后报集团党委,集团党委审批通过后公示。
在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签订合同单位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核情况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98-66823110。